AICPA考点:非货币性交易原理与计算总结
基本原则:
► 换出资产永远是入账金额调整的基础或基点(因为对于资产换入方而言待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未知的,公允价值是不可靠的,因为存在或有负债或未告知的抵押权,所以处于谨慎性原则,待换出的己方资产之公允价值才更为可靠);
► 有公允价值优先使用公允价值,除非在三种例外情形下使用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依据(公允价值永远是计量属性中最靠谱的选择);
通常情况:
► 基于上述的基本原则,不难看出在通常情况下(即存在商业实质且非互惠性的交易中)如果能取得公允价值,则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就是待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当然会存在交换损益,那么:交换损益=换出资产的FMV - 换出资产的BV(BookValue),分录如下:
DR Cash Received
Assets (换出资产的FMV)
Accumulated Depr
Gain or Loss(倒挤)
CR Cash Paid
Gain or Loss(倒挤)
Assets (换出资产的BV)
基于上述原理和分录可以综合得出换入实际上(而非账面上)新资产的入账价值
除了换出资产的FMV之外还应该加上付出的现金对价,即所有收到的实物与现金的公允对价之和。考试中,交换损益是屡考不爽的考点。
例外情况:
► 当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无法取得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新资产的入账价值(一致性原则),同时在这种情况下,不确认交换损益(或确认为零);
► 缺乏商业实质或互惠性交换(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这种情况又细分为三种情形
1. 无现金或债务豁免对价时(no boot),这种情形与上一种情况类似,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新资产的入账价值(一致性原则),同时在这种情况下,不确认交换损益(或确认为零);
2. 付出现金或债务豁免对价时(boot given or paid),首先这种情形不确认交换损益(或确认为零),但是新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现金对价为准。
3. 收到付出现金或债务豁免对价时(boot received),这种情形下可以按现金对价比例确认部分的交换利得即:交换利得=cash received *(cash/ total FMV received)。这种情形下新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加上确认的部分交换损益,在减去收到的现金对价为准。大家要清楚,一般只有收钱的一方才会有交易利得存在。
通过上述的梳理大家不难看出,虽然规则比较繁杂,但是原理相对统一,即换出资产永远是换入资产入账价值调整的基点。其次在一般情况下,公允价值是首选,在特殊的三种情形中则适用账面价值作为计算基点。大家牢记这两条,就能较为深刻的理解非货币性交易的计算要点了。